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和次数相符合。
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实际发生的公交车票、出租车票、火车票一般都会得到支持,紧急情况下的机票也在支持之列,加油票一般不予支持。
我们经常发现,很多受害人或者家属,因为对赔偿项目的不了解,经常把注意力放在住宿费、交通费这样的小的赔偿项目上,其实完全弄错了焦点!交通事故里面,真正值得注意的、体现专业水平的赔偿项目在于伤残赔偿金和农村/城市户口标准问题,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项目上,这些项目,动辄会产生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赔偿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