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峰律师 电话 :18103100326 ,131310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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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4200710845322
郭俊峰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办理重大、疑难和复杂的民商、经济、刑事、非诉等方面的业务,对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刑事辩护等诉讼案件有独到见解。
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参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运作,多次为各单位避免和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面,已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并致力于为各类中小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顾问服务。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本人更愿意为公民个人----这一法律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通过为当事人出具客观、可行、实用性强、具有创造性、建设性的代理方案和办案思路,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争取胜利结果。
执业后,在法律领域纵横驰骋,诉讼案件中,运用扎实的法学理论和出色的辩才寻找案件突破口从而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诉讼案件中,以专业精神和细致工作去寻找关联法律解决项目中所遇到的问题。分析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博学多才,善于学习新东西和他人的长处,喜欢接受挑战,有敬业精神,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做事先做人,是我一贯坚持的人生信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我一贯的宗旨。我深深体会到您的切身权益在受到侵犯时的愤怒与迷茫,我愿持法律与正义之剑为您排忧解难。
本人性格稳重、坚毅、严谨、为人谦逊忍让、正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本律师将坚持“执业为民,诚信为本”为宗旨,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堂堂正正做人,坦坦荡荡做事。追求公平正义,为正义而战,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并将为之毕生奋斗。
成功案例:
郭某诉闫某300万交通事故赔偿案
陈某诉德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万建筑工程合同案
李某诉河北冶金建设集团建筑工程合同案
张某诉中煤第一建设公司建筑工程合同案
鑫钰公司诉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邯钢)、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40万买卖合同纠纷案
博达物资经营有限公司诉邯郸制氧机厂买卖合同纠纷案
承德乾隆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诉邯郸某公司商标侵权一案
邯郸最大机动车盗窃案(本田汽车)
张某涉嫌2000万合同诈骗案
执业宗旨:追求客户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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