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民商事务   房产土地   劳动争议   刑事辩护   在线咨询
邯郸律师
  律师介绍
姓名:郭俊峰
执业证号:11304200710845322
电话: 18103100326
13131030628
QQ:879565281
热点新闻
 
· 帮扶跟上,防返贫有保...
· 明年县以上党政机关普...
· 最高法院出台规定依法...
· 男子骑车撞路墩致死 ...
· 投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故障停车未警示 引发...
· 李天一案女受害者曾几...
· 奔驰被砸保险拒赔车主...
律师影集
 

对不起,暂无!
 
  首页>>>人身损害>>>雇佣关系损害赔偿
雇员浇铸篮球场意外猝死 雇主仍担责三成 邯郸律师
 
 雇主无偿为村里建造篮球场,岂料工程刚开始,雇员便意外猝死,雇主究竟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日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依法判决雇主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今年9月,江阴某乡村响应村民要求计划建造一个篮球场,口头约定将工程承包给有建筑资质的村民赵坤,由赵坤负责工人、材料、机械等内容,待完工后,工人工资由村里通过拉赞助等方式解决,而赵坤将无偿为村里服务。之后,赵坤将平时在他手下当小工的村民王福等人召集到一起浇筑篮球场,而王福则负责与另外一名工人将浇好后的水泥用拉滚筒的方式抹平。结果开工才第三天,当王福在施工工地等待浇水泥时,突然慢慢跌倒在地,当即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门诊病例载明的诊断为“猝死待查”,尸体于两天后火化,火化前,双方均未提出进行尸检的要求。此后,死者家属与雇主多次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均未成功,死者的继承人遂将雇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4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福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死亡,赵坤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王福的死亡原因为“猝死”,可见,王福自身可能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是造成其死亡的重要原因,其所从事的雇佣工作只是其自身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的一个诱因。据此,对王福死亡造成的损失,由雇主赵坤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11万余元。

    法官说法:雇员接受雇主的安排从事雇佣活动,无需确认雇主与他人是否存在有偿或无偿承包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对于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本案中雇员的死亡原因为“猝死”,而医学上“猝死”是指平时貌视健康的人,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引起猝死的常见病因有各种主血管疾病、冠心病、心肌梗死、心室颤动、心肌病等,可见,雇员猝死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 [ 在线客服] --
 
 
友情链接:  暂无图片链接
 
 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东路208号国贸中心A座8层 (邮编:056001) 电话:18103100326  13131030628  传真:0310-2038185 
Copyright 20012, 版权所有 111 网址:http://www.hdls.com.cn 
Email:gjflawyer@163.com冀ICP备09031714号  邯郸渊博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