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那个人蒙着头,两个人搀着他,我不知道这个人是被绑架的”,被告人王锋一个劲的喊冤。 因为给绑架团伙租车,并帮助转移人质。今天上午,王峰因涉嫌绑架罪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审,庭审中,王峰不时回头看看坐在旁听席上的父亲。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9月12日,刘海伙同贾伟等人,在丰台区绑架了开着本田雅阁轿车外出的肖先生。随后,刘海驾车在王刚、王保的帮助及引路下,将肖先生带到王保位于河北省泊头市的居住地进行拘禁。其间,刘海、王保等人多次威胁肖先生家属汇款,并多次殴打肖先生,致其轻微伤。 2009年9月13日,肖先生家属两次汇款5万元。2009年9月15日,肖先生被解救,刘海、王锋等人相继被抓。检察机关认为,贾伟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王锋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王锋说他和王保是堂兄弟,王保给他打电话说要做生意,让他帮忙租一辆车,租好车后,王锋将王保送到暂住地。等了一会儿,王保和3个人一起走了出来,其中一个人头被蒙着,他们上车后,王保说要去医院,但是车行驶了一会儿后,王保突然说不去医院了,要去租好的一处房子里,将几个人送到地方后,王锋就走了。“我当时真的不知道那个被蒙住头的人是被绑架的”,王锋说。
“你说一个人被蒙着头出来正常吗?你没有怀疑过吗?”,法官问;“他们要是不说去医院,我也许会怀疑”,王锋举起手向法官保证。“你在公安机关为什么没有说当时要去医院”,法官问道;“我后来才想起来”,王锋低着头想了半天后答道。
随后公诉人出具王保的证言证明,当时已经跟王锋说过肖某欠他们钱,所以要教育一下他。“他瞎说,我没不知道”王锋反驳说。
“我承认我触犯了法律,我后来知道他们绑架了人后没有举报,属于包庇罪,但没有参与绑架”最后陈述时,王锋说。
庭后,得到法官的允许后,王锋的妻子抱着3岁的女儿走进法庭。“来,让爸爸抱抱”,见到女儿,王锋哭了,边说边伸手要抱女儿,小女孩则扭着身子一个劲的喊着妈妈。“你不认识爸爸了吗?”,王锋边哭边问女儿,小女孩则一个劲叫着妈妈。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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