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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律师
  律师介绍
姓名:郭俊峰
执业证号:11304200710845322
电话: 18103100326
13131030628
QQ:87956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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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屋出租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答: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及转租、公有居住房屋转租,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和转租,应当提交房地产权证或授权委托书、租赁(转租)合同、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公有居住房屋转租,应当提交租用公房凭证、转租合同以及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将公有居住房屋转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还应提交《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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