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姓名:郭俊峰 |
执业证号:11304200710845322 |
电话: |
18103100326
13131030628 |
QQ:879565281 |
|
|
|
|
|
|
|
热点新闻 |
|
|
|
|
|
律师影集 |
|
|
|
|
|
|
|
|
楼下突着火楼上爬树逃 邯郸人身损害律师 |
|
记者 刘建 通讯员 顾颖 一个夏日的凌晨,睡梦中的何女士被一阵弥漫的浓烟呛醒,起床后发现原来是楼下住户杨先生家里发生火灾。情急之下,何女士攀爬紧靠其房屋西侧窗户旁的树干逃生,结果不慎跌落摔伤,致右膝粉碎性骨折。何女士受伤后,先后至上海四家医院治疗,花用医疗费4.8万余元。经鉴定,何女士所受损伤构成七级伤残。何女士于是将杨先生告上法庭,索赔34万余元。
近日,上海一中院对这起因邻居家着火而爬树逃生致摔伤引发的健康权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杨先生需赔偿何女士8万余元。
■以案释法
清晨逃生方法不对可减责
上海一中院认为,火灾系由杨先生房屋内的电气故障所致,杨先生作为该房屋业主,应对该火灾所造成的相邻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承担责任。虽然何女士受伤系在逃生时采取的方式不当所致,但火灾发生在早上5时许,何女士系在睡梦中被浓烟呛醒,如要求何女士立即保持清醒的头脑,作出准确判断有悖常理,应减轻其自担责任的比例。据此,法院认定杨先生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何女士自担40%。 |
|
|